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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第一期
2003第一期
澳門奪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主辦權

繼2005年主辦第四屆澳門東亞運動會後﹐澳門再接再厲﹐成功奪得 2007年“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主辦權﹐預計將有四十多個國家﹑三千多名運動員及工作人員來澳﹐對提升澳門的國際形象將有實質性的助益。

亞洲室內運動會為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執委會催生的運動會﹐在今年一月於科威特舉行的亞奧理事會會員大會中﹐一致通過澳門獲得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主辦權。首屆賽事將於2005年在曼谷舉行﹐每兩年舉辦一屆。澳門代表蕭威利以及澳門奧委會代表殷飛歷與亞奧理事會主席法赫德皇子簽署了諒解備忘錄,根據亞奧理事會章程的規定,把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的主辦權給予澳門,且訂明了澳門的責任,以便在六個月內籌組亞洲室內運動會的組織委員會以及簽訂主辦運動會的合同。

亞洲室內運動會的創設,主要是亞奧理事會鑑於有太多體育項目欲納入亞運會的賽事之中,而限於條件,亞運會不一定能舉行所有建議項目,故亞洲室內運動會的比賽內容將有別於亞運會。亞洲室內運動會的特色是由六至八個非亞運項目組成﹐各個項目皆具電視轉播﹑商業價值及市場號召力﹐例如極限運動﹑室內田徑﹑五人足球﹑雪屐曲棍球﹑體育舞蹈﹑蹼泳及廿五公尺短池泳賽﹑健康舞運動及技巧體操等。

早於2002年8月,亞奧理事會之代表團特地到本澳就澳門舉辦首屆亞室運作詳細考察,代表團成員之一,亞奧理事會賽事部主席魏紀中當時表示,相對於其他申辦地區,較為鼓勵澳門申辦初定於2004首屆亞洲室內運動會。魏紀中稱,現時已有超過三個地區準備申辦此一項目,但澳門擁有的條件對成功申辦這次運動會較有保證。而澳門有關方面為保證2005年之東亞運動會成功舉行,故建議將申辦目標改為2007年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

組織亞洲室內運會,既能配合澳門未來發展的路向,更能貫徹特區政府的體育旅遊政策。此項運動會將雲集亞洲四十四個國家﹑地區的運動員和政府人員來澳﹐對外既能承接05年東亞運動會之後﹐進一步提升澳門國際形象﹔對內則使澳門多個範疇從運動會的綜合效應中得到經驗及獲益。此外,為配合05東亞運及07亞室運的籌備工作﹐將向行政會提出修改行政法規﹐擴大2005年第四屆澳門東亞運動會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的架構﹐以承擔 07亞室運的組織工作。

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在場地上沿用為東亞運所建的一系列備有嶄新設施的場館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澳門綜藝館、理工學院體育館、塔石體育館、澳門運動場室內館、澳門奧林匹克遊泳館等,使既有資源得以增值,且在志願工作者和各方面的協調配合上,亦可以東亞運經驗為借鑑,更進一步建立國際體育之城的形象。同時,以澳門彈丸之地而能聚集亞洲室內體壇精英,既彰顯澳門國際城市的優勢,亦令適合於本澳發展的各項室內運動得到更明確,更多元化的發展方向。